2018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7月15日开始申请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2018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7月15日开始接受申请。
受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驻洛杉矶总领事馆教育组负责对我馆领区申请材料初审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人选。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须为正在我馆领区内(加利福利亚州南部10郡、亚利桑那州、新墨西哥州、夏威夷州以及关岛、北马里亚纳群岛、美属萨摩亚等太平洋岛屿)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报名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的自费在读博士生。
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以及2018年1月1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的申请。
二、奖励方式
获奖证书及现金。奖励金额为6000美元/人,特别优秀奖为10000美元/人。
三、评审程序
奖学金评选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网上公示、国内终审、网上公布”的程序进行。对未经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网站公示的人选,国内不予终审。 特别优秀奖人员由国内评审专家在终审环节中根据拟获奖人选的综合素质进行评选。
驻洛杉矶总领事馆教育组负责受理我馆领区自费留学生的申请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初审,经网上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报送推荐人选。
四、网上报名
报名日期:2018年7月15日-8月31日(北京时间)。
报名网址:国家留学网“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 http://yxzfs.csc.edu.cn)。请按照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
申请材料及填报要求详见:
2018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doc
2018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使用指南.doc
2018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注意事项.docx
五、纸质申请材料邮寄
请申请人9月5日17时前(美国太平洋时间,以邮戳为准)将两份纸质申请材料邮寄至驻洛杉矶总领事馆教育组,邮寄信封上注明“2018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请务必保证网上信息和纸质申请材料一致。
邮寄地址:Education Office, 443 shatto place,Los Angeles,CA90020。
六、驻洛杉矶总领事馆领区评选工作安排
初审:美国太平洋时间9月7-11日教育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专家初审。
网上公示:美国太平洋时间9月12-23日教育组将对推荐人选名单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
择优推荐:9月30日前教育组将最终推荐人选报回国内。
网上公布:根据国内评审结果,在教育组网站公布获奖名单。
教育组咨询电话及电子邮箱:213-8078071,educationsection@gmail.com。